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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去年在我的经营的商铺内出意外死亡了,我和女儿也受了伤,获得赔偿金112万元

我妈去年在我的经营的商铺内出意外死亡了,我和女儿也受了伤,获得赔偿金112万元 我妈去年在我的经营的商铺内出意外死亡了,我和女儿也受了伤,获得赔偿金112万元,其中包括死者死亡赔偿金,伤葬费,精神损失费,有我伤者的医疗费和经济损失费。当初赔偿金打到我二哥账户上,他伙同我四哥,大姐拿走钱,一分也不给我。我三哥和大哥不参与此事。我在15年十一月份起诉到法院,我起诉的是一个案子,结果法院立案庭给我分为两个案件,把我妈的死亡赔偿金定为遗产分割。他们买通主审法官,以被告生病,一被告无法送达传票为由故意拖延时间,直到年终大结案才给我定性为案件疑难复杂,说当初立案是错误的。驳回起诉,期间没有给我任何说法。这种情况我可以投诉法官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英子(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6-11-22 14:4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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