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父母全款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产证是男方名字。如果离婚房产是否为婚后共同财产。
如果男方父母有证据是他们出资购买的房屋,那就应该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您好!根据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赠送的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需要保留父母出资的证据,能证明这一事实的话,就会被认定为男方财产。
有证据的,不属于共同财产。
有证据证明是男方父母单方赠与的,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从你陈述的情况来看,该房屋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婚后赠送的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该房屋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属于男方个人,但你们要承担举证责任,建议来电详谈
不是婚后共同财产。
从你陈述的情况来看,该房屋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