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财产和加名字的问题
如你所说,房子应是你男友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关于房子你得不到任何利益。但是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对于相关份额则属于男友对你的赠与,在离婚时可以享受到相应份额的房产所有权。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你对象的名字属你对象的婚前个人财产·1,只能对婚姻存续期间还贷部分给予你相应补偿;但如果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就属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相应的就有你一半房产。
不加你的名字,房子是你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最多得一点用婚后的共同财产还贷的补偿,加上名字,是共同财产,可以得一半。
房屋归他个人所有,假如离婚,你有权从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获得补偿。
加名后,房屋共有。如果要加名,需夫妻一致同意到房屋管理部门登记,有贷款的还需贷款人同意。
建议加名字,加名后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