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关于喝酒导致心脏病猝死的民事赔偿问题

关于喝酒导致心脏病猝死的民事赔偿问题 谢谢各位律师关注

案件复述: 
死者xx,男,47岁,农民,与同乡3人一起去市里结算工程款。中午由一同乡在市里的亲戚安排在市里吃饭。同乡的亲戚有事没有参加,由其安排两个朋友陪客。 
餐桌上共6人,死者,同乡两男一女,同乡安排的两个陪客的朋友。 
其间共饮用一瓶白酒,6瓶啤酒,死者因不能喝酒,共饮用1两白酒。 
饭后,死者未出现什么问题。 
陪客的两个人散场后离开。 
死者与同乡准备回去的路上,死者突感不适,呕吐,心跳加快。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注:酒饭都无任何问题!

现在的问题: 
该如何进行民事赔偿?
赔偿的标准如何?
谁有责任?
是否存在责任上的差别?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roccie……(安徽)
提问时间:2008-11-15 08:5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