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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的加班与请假的薪金这样结算合法吗

职员的加班与请假的薪金这样结算合法吗 你好。我们是珠海神采生物科技的员工。现在我们公司新颁发了一条新的规定,就是职员每月的调休不可超过二天,而且每次只能一天,不管你有多少加班时间,哪怕当月有五十或一百小时的加班工时也只能调休二天,可有多个部门还有强制加班现象,而加班费却不是和当月工资一起支付,是每个季度给结算一次,有时可能会半年才结算一次,更不能接受的是,加班费却不是按个人的基本工资计算,而是按珠海最底工资一千一百五十元的基数计算,要是请假的话却又会按你个人的基本工资除以二十一点七五的天数来扣除,员工打过多次电话到平沙劳动所也没人过问,所以想在此咨询一下,希望能借助你们的帮助得以解决。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山寨珠海人(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2-05-02 22:2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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