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高龄老人负主要责任,伤残鉴定后赔偿能否变动
交通事故高龄老人负主要责任,伤残鉴定后赔偿能否变动 81岁老人某日清晨因视线不佳,与环卫电动清洁车碰撞后从三轮车上摔下,头部受撞击有淤血,胸部肋骨断裂三根,目前已卧床三月,大小便不能自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老人负主要责任,清洁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问题如下:
1、主次分是否默认为主七次三?
2、老人半年后伤残鉴定出来,是否能考虑老弱的因素主张让对方多负担一部分?(这个请求如果合理,多少量为宜,且是否有相应法规、政策、案例支持?有的话请列举,苏州周边地区案例最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on3(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5-02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