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产订金纠纷
房产订金纠纷 问 题: 本人在前不久以购房申请已书的形式申请了房子,交了钱,现在不要了钱能退回吗
内容:本人在了解贵司开发楼盘信息后,意向以人民币 的单价向贵司申请购买,为表明本人购房诚意,本人自愿在递交此申请书的同时向贵司缴交人民币 元作为本人遵守要人单方承诺的担保。贵司可于2012年4月18日之前做出是否同意按照上述价格出售本人的表示,若贵司同意以本人上述申请价格出售,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贵司的通知办理合同签订等事宜,并自愿将上述缴交款项作为购房款之一部份,若本人未按贵司通知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前往签约),视为本人放弃申请购买 ,已缴交款项贵司无需退还。若贵司无意以本人申请价格出售上述房产或未在2012年4月18日前向本人作出任何表示,本人同意贵司在2012年4月28日前无息将本人缴交款项退回而不向贵司主张任何权利。 如果要求退钱,要以那些理由申请。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ng3……(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2-05-01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