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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债务约定协议书   这个是否有效,还有什么地方需要修改呢

婚内债务约定协议书   这个是否有效,还有什么地方需要修改呢 婚内债务约定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乙方双方由于情投意合,拟定于××年××月××日在XXX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并举办婚礼仪式。甲乙双方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债务纠纷,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婚姻存续期间债务问题定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2.一方因个人不良嗜好或私自向任何债权人(包括银行、小额信贷公司、民间借贷组织及其他新型的网络借贷平台)举债或替他人做偿还担保的,债务及其相关后果由经手方自行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连带偿还责任。
    3.任何一方无论以何理由用途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木子墨(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6-11-17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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