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里面第四十七条里面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指不扣除保险,个调税及公积金的全部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所称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指不扣除保险,个税及公积金的全部工资.如果你的劳动合同08年3月26日到期,以后一直未续签合同,你从08年4月以后,每月应当领取双倍工资,直到用人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为止。
是应发工资,可以得到双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