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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8月在这家外资企业工作,保险一直是我个人缴纳,公司十月份开始交我的社保
我于今年8月在这家外资企业工作,保险一直是我个人缴纳,公司十月份开始交我的社保 我于今年8月在这家外资企业工作,保险一直是我个人缴纳,公司十月份开始交我的社保,但我个人十月已经缴纳社保745元,公司应补给我,按正常公司应以2950为缴费基准,公司承担795。但是现在公司只补给我495,我认为不合理,想咨询一下您,这种情况,公司应补给我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6-11-16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