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 我是车主,别人借车归还时,在我所住的小区门口与一辆机动车相撞,由于当天天气不好,下着大雨,借车人说感觉到了,以为是路况不好,倒车境也看不清楚,所以并不知道是与一辆机动车相碰,车减速了一下后便向小区内驶入,借车人来到家里坐近半个小时后走了,走后不久,对方找到我家里,我当时并不清楚情况,对方说报警,我同意报警,后给借车人打电话说了一下情况,他说不太清楚,随后便驾另一辆往我的住走。借车人与交警同时到了我的住所。后来借车人说就是撞了,我就和对方说私了,对方也同意,但交警不同意,后被带回交通事故处理大队,在事故大队,与对方协商赔偿对方600元了结了此事。对方已离开事故处理大队。但事故处理大队说借车人是交通肇事逃逸要罚2000元,吊销驾照。请问他的这种行为能认定是交通肇事逃逸吗?他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EA820(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4-28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