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可不可以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然可以。
分为两种情况分别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第五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你好,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