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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店面合作经营一方单方面中止的问题

关于店面合作经营一方单方面中止的问题 我老婆朋友:(甲)
我老婆:(乙)
本人:(丙)
事件:甲于2008年4月用3万元转让了一间店面的承租权(店面所有人为本市一企业单位),甲于4月邀乙合作在甲承租的店面开设
服装店,并甲乙双方各出资店面装修及第一次货物的50%金额,服装店自2008年至今一直稳定经营,期间对店面又进行过一次装修
店面的所有流动资金全部为2008年第一次货物经营所得,2008年至今甲方未参与店面管理和经营,乙方一直管理和经营服装店,由
于店面生意不错丙方一直在服装店协助乙方经营及管理(包括出差进货,店内售货,店面整理等)2008年至今甲方在没有付出劳动
的情况下每月都支取店内一定额度的资金作为甲方的工资生活费,乙方也至20008年至今每月支取一定额度作为乙方工资,丙方2008
年至今未支取一分钱资金。2008年至今每年年末乙方都将店内当年店内所有收益按各50%的比列和甲方分配。店现有会员客户600余人
并且一直为盈利状态。
现甲方单方面想中止合作关系(因其想把店面承租权转让,转让金额为20万,由于乙方的得当经营使该店面人气很旺,转让金也得以
提升)
请问:如果甲方单方面中止合作,乙方是否可以要求其补偿,丙方是否可以要求其支付2008年至今的工资,如何能不让乙方和丙方的
权益不受损,如果需要继续合作应该如何订立合作协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togto……(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2-04-28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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