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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到青岛打工,找了三份工作。第一份是一家快餐餐饮企业,试用期结束的最后一天被打(未还手

8月底到青岛打工,找了三份工作。第一份是一家快餐餐饮企业,试用期结束的最后一天被打(未还手 8月底到青岛打工,找了三份工作。第一份是一家快餐餐饮企业,试用期结束的最后一天被打(未还手,有监控),而后反而被辞退。第二份工作是一家连锁企业,培训期结束发现包住不包吃(家里不接济),但应聘时却表示包吃包住,而后自动离职。第三份工作是一家酒店餐饮企业,工作十天(家中有变故)申请离职(10月2至10月12),拒绝给工资,争执被打,派出所(不合理)调解工资加医药费300。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6-11-14 19: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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