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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高速路上二次事故责任划分的合理吗

高速路上二次事故责任划分的合理吗 由于我的车辆刹车系统出了问题,从第二车道漂移到了快速车道上,轻微地挂到了护栏,接着停了下来,不料后面开来的小型面包车又直接撞到了我的车尾,车辆蹭坏的地方还不是很大但两方协商不过来还是报了警,两台车也都放在路中间并且开了双闪灯,在来车后方150米处也放了警告牌。没多久一辆大货车径直的撞上了小面包车,导致小面包车报废,当时大货车口头上愿意全额赔偿小面包车。交警到现场后扣留了三方的车,在过了段时间交警的责任事故书是这样划分的,大货车承担4份,小面包车承担3份,我承担3份,理由是我们的车辆不该停在路中间,请问交警这样判的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风速KK(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4-26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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