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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管我借钱时借条上写了用房抵押,并把房证交给我,但没有去房管所登记

被告管我借钱时借条上写了用房抵押,并把房证交给我,但没有去房管所登记 被告管我借钱时借条上写了用房抵押,并把房证交给我,但没有去房管所登记,被告还有一个独营公司,经营不善,债务也很多。我已经起诉,做了财产保全并胜诉,但被告夫逃妻不还钱,所以我申请强制执行。我想问,资不抵债,多人起诉,我是第一个下判决书的,也是第一个申请拍卖该房产的,我有没有优先受偿权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6-11-11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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