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内容有何不妥之处
合同内容有何不妥之处 合同编号: PL2011-15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OA办公系统建设
委托方(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方(乙方): 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11年 8月 日
签订地点: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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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乙方):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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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OA办公系统建设项目(详见附件《 有限责任公司OA办公系统解决方案》),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 技术目标:
采用Lotus Domino/Notes 作为软件平台。
安全、合理的Lotus Domino/Notes系统设计。
采用三层或多层的应用体系结构,以浏览器为客户端,支持J2EE标准。
系统必需有良好的封装性,有简单易学的二次开发平台,便于二次开发和新模块的编写。
乙方在进行系统设计时,从系统的平台架构到具体应用的代码设计都应首先考虑到保证系统的高性能运行。
乙方要保障OA办公系统与集团OA、RTX、短信系统进行集成应用。
2. 技术内容:
开发办公OA系统并进行实施、培训;
3. 技术方法和路线:
(1)开发环境:PC、笔记本;操作系统Windows XP/2008/07
(2)运行环境:Windows 2008 Server/linux/Aix等、Internet网络、网页浏览器。
(3)数据库:Domino数据库
(4)开发工具:Lotus Domino Designer、Eclipse。
(5)网络要求:需要一条连接云南铜业集团与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的2M的专线。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2011年8月-2011年10月完成办公OA系统的开发、实施、培训 ;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 技术资料清单: 需求确认单、上线确认单。
2. 提供时间和方式: 项目完成时提交 。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甲方归档保存 。
第四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 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19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 。各项费用分列如下:
(1)办公OA基础模块:费用合计100000元;
(2)呈批件管理模块:费用合计30000元;
(3)法律事务处理模块:费用合计60000元。
2. 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次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研究开发经费的45%,即85500元;
(2)办公OA系统上线(完成系统部署、用户培训)试运行后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研究开发费的40%,即76000元;
(3)整套系统试运行壹个月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研究开发费的15%,即28500元;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昆明市北京路支行
地 址: 昆明市北京路519号
帐 号: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六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七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开发出的应用系统在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运行 。
2.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和地点: 2011年10月30日 ,开发出的应用系统在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运行。
第八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是否满足甲方提出的业务需求,系统能否正常运行 。
第九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双方享有共同申请专利的权利。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 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指导相关使用人员的培训。
2. 地点和方式:(1) 有限责任公司;
(2) 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联络处。
3. 费用及支付方式: 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已包含在报价之内 。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 甲 方享有。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殊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
第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汇报。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附件 《 有限责任公司OA办公系统解决方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rybir……(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4-24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