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关于房屋买卖契约违约的问题。
关于房屋买卖契约违约的问题。 甲方和乙方2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诚意金),乙方支付甲方1万元定金。契约约定违约方赔偿1万元,双方约定6月交楼。过了两个月,甲方又跟丙方签订了同一间房子的房屋买卖契约。甲方按契约准备给乙方合共2万元,但乙方要求3万。双方协商无效。乙方准备向法庭起诉甲方违约。
问题一:乙方能否以甲方故意拖延时间或一房二卖等原因要求超过2万元的赔偿额;
问题二:乙方能否请求法庭强制执行契约,法院如果判强制执行,甲方不答应,甲方可以怎样做;
问题三:官司期间,甲方能否继续与丙方执行房屋买卖、过户等操作。
问题四:如果甲方在官司前完成了房屋过户,甲方应赔偿乙方多少金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kk200……(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2-04-23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