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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哺乳期公司想解除合同

哺乳期公司想解除合同 我于2011年9月25日生一宝贝,9月10休产假至2012年1月7日,2012年1月8日休病假至今,公司想让我离职,我是2008年6月1日签的合同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三年续签过一次,(2008 年6月 1日至2010年5月30),但是公司的名称不一样,是同一家公司,如果协商我应该要求哪些经济补偿,是多少?如果公司开除我又有哪些补偿,是多少?如果我现在不同意解除合同,公司能在我哺乳期结束后无条件的开除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风铃蛋蛋(北京)
提问时间:2012-04-2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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