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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咨询您一个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从2003年分居至今

您好!想咨询您一个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从2003年分居至今 您好!想咨询您一个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从2003年分居至今,当时只是手写起早了离婚协议,双方签证但未进行公证。2014年独生女结婚男方因此再回来,之后就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四处借款。女方是否可以避开债务追责?现在重新公证离婚协议,但男方拒绝说只愿把房产过户给女儿不愿给一分女方,但女儿付不起房产税也不想日后不知名的高利贷向她追债,因而不想接受房产过户。就此事想问您的意见建议,盼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6-11-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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