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案件中辱骂对方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吗,这能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吗
一般不属于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不能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