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房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婚后男方父母指定赠于自己儿子的房产儿子(已登记过户给儿子一人)。去年女方闹离婚,在男方父母不同意情况下,儿子为保全婚姻又馈赠一半给老婆。一年不到女方上诉离婚,房产咋分割?男方父母能上诉取消对儿子的馈赠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江苏江苏(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4-22 02:52
-
房产一人一半;男方父母不能取消对儿子的馈赠。
追问:您好!女方存在预谋离婚:1.办结婚证后,要求男方父母将房卡名字改为儿子;2.在去年婚姻法颁布后积极要求加其名(不加就离婚,威胁男方);今年2月份底才正式拿到改为两人的名字房卡,4月上诉离婚,没有充分离婚理由(理由是性格不合,家庭琐事矛盾).鉴于上述行为难道也要判房产一般给她吗?法庭是否应当考虑男方在没有实质上的过错,保护其合法权益吗?
回答:除非女方有外遇,否则不能视其有过错。
-
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男方父母没有权利取消其儿子的赠与行为。
追问:您好!女方存在预谋离婚:1.办结婚证后,要求男方父母将房卡名字改为儿子;2.在去年婚姻法颁布后积极要求加其名(不加就离婚,威胁男方);今年2月份底才正式拿到改为两人的名字房卡,4月上诉离婚,没有充分离婚理由(理由是性格不合,家庭琐事矛盾).鉴于上述行为难道也要判房产一般给她吗?法庭是否应当考虑男方在没有实质上的过错,保护其合法权益吗?
-
不可以的
追问:您好!女方存在预谋离婚:1.办结婚证后,要求男方父母将房卡名字改为儿子;2.在去年婚姻法颁布后积极要求加其名(不加就离婚,威胁男方);今年2月份底才正式拿到改为两人的名字房卡,4月上诉离婚,没有充分离婚理由(理由是性格不合,家庭琐事矛盾).鉴于上述行为难道也要判房产一般给她吗?法庭是否应当考虑男方在没有实质上的过错,保护其合法权益吗?
-
儿子个人财产,儿子有权处分房产。
父母是否能撤销看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追问:您好!女方存在预谋离婚:1.办结婚证后,要求男方父母将房卡名字改为儿子;2.在去年婚姻法颁布后积极要求加其名(不加就离婚,威胁男方);今年2月份底才正式拿到改为两人的名字房卡,4月上诉离婚,没有充分离婚理由(理由是性格不合,家庭琐事矛盾).鉴于上述行为难道也要判房产一般给她吗?法庭是否应当考虑男方在没有实质上的过错,保护其合法权益吗?
回答:只须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
-
男方父母不能取消对儿子的赠予
追问:您好!女方存在预谋离婚:1.办结婚证后,要求男方父母将房卡名字改为儿子;2.在去年婚姻法颁布后积极要求加其名(不加就离婚,威胁男方);今年2月份底才正式拿到改为两人的名字房卡,4月上诉离婚,没有充分离婚理由(理由是性格不合,家庭琐事矛盾).鉴于上述行为难道也要判房产一般给她吗?法庭是否应当考虑男方在没有实质上的过错,保护其合法权益吗?
回答:你打我电话
-
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