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这是经济犯罪吗?
这是经济犯罪吗? 由于情况繁琐,我做简单说明:我们5个同事在公司辞职后共同出资50万注册贸易公司,公司运行1年多后,因市场不好,(这期间公司盈利20多万,)通过开会共识每个人可以利用自己的资金利用共同的公司户头做生意,但实际因资金被法人(股东之一),分管财务(股东之一)把持,别人需要自己的资金做生意时根本就拿不到资金,同时这期间也见不到公司的财务报表,对公司的运营根本不知情,屡次催要报表都没有结果,多次需要资金做生意也没有结果,(不知道这期间公司所有运营状况,无报表,没有其他信息),又过了一年多时间终于在知道有资金的情况下和客户定合同,打款订货。此批货销售以后回的货款,就按照我公司惯例打到我卡上了,(这笔汇款按照当时的出资还有当时盈利20万大体分配计算都应该是属于我个人应有的那份),我就按照当初的共识利用这些资金自己周转使用,在此期间大家都有共识。同时我们两名股东催要公司财务报表和相关账目经营明细资料都未果,最近管账和章的股东在未有公司及多数股东授权情况下,私自拿公章到经侦大队,说我让公司当初打到客户那里的款是被骗了,告我和客户合伙诈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dlqs(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2-04-21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