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在婚姻持续期间,前夫为还赌博债款,像小额贷款公司贷了一笔款,有双方的签字

在婚姻持续期间,前夫为还赌博债款,像小额贷款公司贷了一笔款,有双方的签字 在婚姻持续期间,前夫为还赌博债款,像小额贷款公司贷了一笔款,有双方的签字,离婚时,协议书写的由男方偿还,现在男方跑路,是否应该由女方偿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内蒙古-包头)
提问时间:2016-11-03 12:2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