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婚姻存续期间,前夫在银行贷款用于个人的公司经营,(夫妻双方个人协定债务男方负责偿还)后因无法偿还银行

婚姻存续期间,前夫在银行贷款用于个人的公司经营,(夫妻双方个人协定债务男方负责偿还)后因无法偿还银行 婚姻存续期间,前夫在银行贷款用于个人的公司经营,(夫妻双方个人协定债务男方负责偿还)后因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担保人帮忙偿还,并起诉我,偿还垫付给银行的资金,理由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这个期间我们已经离婚,而且公司收益一分钱都没有用在家庭生活中,而且新的贷款就是借新还旧。
   离婚协议上写的很清楚,之前用于他公司经营的债务男方负责,并都在民政局公正。而且在离婚后,担保人找前夫出具了个人承担债务的借条。请问我该如何面对,真的就要替他还债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rankty……(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6-10-28 10:30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