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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试用期辞职,老板说工资按员工手册未满3个月按百分之四十发

试用期辞职,老板说工资按员工手册未满3个月按百分之四十发 试用期未签合同,也没用员工制服和徽章,老板把我的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都收走了,事先只说了试用期工资和时间,也没说有员工手册工资规定,现在工作7天感觉劳动强度太大,同时给我5项任务,催的太紧,第二天就要上交一份任务,工作时间又长,公司目前任何福利待遇都没有,发了几句牢骚老是拿给公司带来多少价值说事,还限我2个月之内搬到据公司近的住处,不然过不了试用期就不用我了。
    我果断辞职,老板说工资按员工手册未满3个月按百分之四十发,还说我可以诉诸法律,我要拍下员工手册时,他果断藏起来了,我要取回个人资料时,他开始对我发火,出言不逊,说我没素质,孤傲,只配打工,我该怎么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uxia……(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10-31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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