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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的做法是否合理?我交不起房租是否就得净身出去,不允许带走自己的物品?
房主的做法是否合理?我交不起房租是否就得净身出去,不允许带走自己的物品? 两月前我兑下了一个小饭店,当时只是和兑店者签定协议,房主来了,没参与我们的兑店合同说着急上班就走了,后来让我们去找她:说明{房主是朝鲜族,我是汉族,}我和出兑者签定了协议,包括剩余房费三个月房租和饭店内除房主的个别物品外的所有包括冰柜,保鲜柜等所有物品。之后我去找房主,让她在我和兑店者签定的协议签字,房主拒绝了,她说不认识汉族字,她拿出了她和兑店者签定的朝鲜文字的协议让我签字,主要是确定上面有什么物品是房主的,有什么是我的,我不认识朝鲜文字,让朋友帮我看了一下,没什么问题后签字了,结果没料想到房租到期一个月前,也就是该交房租的时候出问题了。房主来收房租时候,我交不起房租,决定房子到期时候带着我兑的物品搬出去,结果房东说必须交房租,如果不交就不允许带走任何东西,马上走人,理由是,她和最原始的承租人签定的协议中有一条是甲方要求乙方租房必须三年,从前的承租人都划掉了,我在这张纸的最下方签了字,但是我当时不知道有这一点,因为不认识朝族字,知道是三年的合同,房主和我说了,但是不知道我所承兑的还有交不上房租有惩罚的事情,请问,他们的合同上写了必须承租三年,却没写一年到期不交的后果,我但是也不了解状况,现在房主不让我带走东西,否则就是让我转租,租不出去我就必须交房租么?交 不出来就不允许带走我当初所兑的东西么?谢谢!恳请专家给与指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15943……(吉林-延边)
提问时间:2010-02-28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