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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学校责任
故意伤害学校责任 我校六年级一满十五周岁的学生将五年级一学生殴打致脾脏破裂,进行了脾全脏切除手术,事发时间为早餐时间,在校园内。事发后学校组织人员对被害学生送医院及时救治,并立即报案。学校无过错行为。请问在事故赔偿中,学校应承担多大责任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wzm4058()
提问时间:2012-04-18 18:2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4-18 18:44
如果校方能够证明其在本次事故中没有过错,那么将不承担由本次事故所引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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