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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关于继承权!

关于继承权! 祖籍唐山某县城,父亲现63岁,儿子一个,天津某部队工作,已婚,继母63岁,三个女儿于当地,均已婚,老两口4年前按法律手续结婚,现老房拆迁,可以更换还迁楼2套,约120平米和80平米各一套,请问户主该如何登记比较合理、合法?如果其中之一登记我父亲,将来继母三个孩子有否继承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滦县人(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0-02-28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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