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关于继承权!

关于继承权! 祖籍唐山某县城,父亲现63岁,儿子一个,天津某部队工作,已婚,继母63岁,三个女儿于当地,均已婚,老两口4年前按法律手续结婚,现老房拆迁,可以更换还迁楼2套,约120平米和80平米各一套,请问户主该如何登记比较合理、合法?如果其中之一登记我父亲,将来继母三个孩子有否继承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滦县人(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0-02-28 19: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