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这样的证据可以用么
这样的证据可以用么 因为公差出了交通事故,进入公司有5个月之久,原本公司计划在新年的1月1号给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料却在签合同前出了交通事故。出事后公司很认真负责,出了15万的医疗手术费,之后就不了了之了。家属有两三次要求要与公司补签劳动关系,但是公司负责人说:“不用签,我们会全权负责任的。”之后家人为了防范,把之后公司负责人以及同事和肇事司机的谈话录音记录了下来,内容都是体现了负责人以及公司员工都承认受害者是公司的员工,以及是公司派遣出去办理业务的时候受伤的。果然,劳动局去调查了,公司变卦了,公司不承认有这个员工,以及是工作但中受伤的了。那么这些与老板跟同事交谈的这些录音可以作为 法院或有关部门调查的证据么?这些录音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yzhe……(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4-18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