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请帮忙分析
请帮忙分析 我的一个朋友因为一些小的矛盾和人打架,把别人打伤了(其实是碰了一下,出了一点血),后来那个人到医院去住了很久,好了都不愿意出院,后来在医院花了一万多元,现要求我朋友付他在医院的所有费用,派出所出面调解未果,现他已起诉到法院。法院还未开庭。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定?前面的故事是这样的:我朋友在大街上卖东西,一个扫大街的老头(他本人不是环卫工人,他是替他老婆扫)就让我朋友掏几十元钱给他,说占用了他扫的地,我朋友不愿意,那老头就上去摇她的车子,然后我朋友就拿起一个棍子在她手上点了一下,想吓唬吓唬他,他就抓住棍子,两个人在抢夺棍子的当中,他就摔倒了,头碰破了一点,然后就住院不出来,刚开始我朋友也找他私下了解,说出一两千元,但是那个老头不愿意,好了也不愿意出院。经过就是这样的,您可以帮忙分析下嘛?非常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chan……(陕西-榆林)
提问时间:2012-04-17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