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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请帮忙分析下

请帮忙分析下 国道103线,我道路中心虚线超车和对面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抢救无效死亡,对方无证,无牌,交警认定我全部责任,合理吗? 问题补充:
交警解释为:对方在他自己行驶的道路上,就好比自己在家光着身子,别人无权说别人的不是,交警责任认定对方无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因素,认定对方无责,我觉得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无号牌车应当不可以参与道路交通,但是我不知道如何进行反驳和复议,请帮忙分析下,我想问哈事故认定后申请复议的期限有多久,过了期限可以申请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k123(四川-眉山)
提问时间:2012-02-26 12: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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