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因望城开发区未通路所引起的触电事故
因望城开发区未通路所引起的触电事故 由于路面没通路.经常叫开发区去通路.而发开区却不理会.而只好自己亲自去通才引起的触电事故.本来通路是开发区的事,开发区协议"四通"通水,通电,通路,排污.到现在起.房子建好了五六年了,而没有把路面通好.有些人的路面通了,这些人是干部,甚至跟领导有关系的人,我爸爸是平民百姓,触电身亡是我爸爸.我爸爸才四十三岁,我还有外公外婆七十多岁,爷爷奶奶八十多岁,一分钱都没有赔到.我和我弟弟当时都在上学.却因为这事都没上学了.出来打工.这事2009年6月18号发生的,当时天气很热,开发区草草解决了一下,我们又不懂法.赔了一十四万三千,这个案子是不是可以重新解决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228153ml(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0-02-28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