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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内妻子在丈夫和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别人借款,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

婚内妻子在丈夫和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别人借款,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 婚内妻子在丈夫和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别人借款,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协议上注明一款是:无共同财产,无债务,债主催款,原妻子却叫丈夫还一部分钱,但原妻子借款没有用在夫妻共同生活里,请问丈夫是否有义务替前妻偿还。因离婚后双方个自生活,前妻没有全部把借款归还,剩余部分却叫丈夫还,债主却一而再的去丈夫那里闹事,说他有义务还款,请问此事如何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左岸公社(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6-10-28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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