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本人六年前离婚,婚前双方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因历史原因,该楼一直未办理房产证

本人六年前离婚,婚前双方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因历史原因,该楼一直未办理房产证 本人六年前离婚,婚前双方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因历史原因,该楼一直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离婚后该处住房归儿子拥有,但当时儿孑未到法定年龄,今年刚好领身份证又恰逢可以办理房产证,儿子抚养权归女方。请·问办理继诚房产还需要男方出现吗?还是可以自己直接办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6-10-26 19:5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