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农村房产继承
农村房产继承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想咨询你们一下,现在我家里有个新农村改造政策,就是放弃原先的老宅基地在村里规划的中心村购置公寓房,放弃老宅基地政府可以补五六万块钱,可以直接在这边新买的房子上扣去到时补差价,现在情况是这样的,房子是我母亲的名字去买,但是我家户口本上还有我父亲和前妻生的儿子的户口,一直没有迁出去,但是这二十几年来我们一直就没有来往,直到前几年我爸工伤去世他就出现来争夺伤亡补助金,看在他是我父亲儿子的份上虽然他和我们没来往但是钱经村里调解还是分他了,钱分了之后就再也没出现过,从来没有到我父亲坟上祭奠过,现在如果我母亲要去买这个村里规划的公寓房的话,以后拿到房产证她有没有权利全权处理这个房子的,比方说以后立了遗嘱说百年之后这个房子给女儿我,并且拿去公证处公证过,那我父亲和前妻生的那个没良心的儿子要是来争他争的去吗?现在我母亲都是由我来赡养,我们两个相依为命的,不知道新买的房子到时我妈立遗嘱公证后他是否还有继承权啊?主要是因为现在买这个新房里面有设计到到时要拆老宅基地会有几万块补助,而老宅的话是在我父亲手上买的,我妈担心到时新买的房子他那个没良心的儿子会来争,所以在此请求你们帮帮忙,帮我分析分析怎样做他以后才没权利争这个房子,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athy2……(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4-16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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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平律师 VIP2012-04-16 22:05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由遗嘱中指定的人继承,其他人不能要求分割。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
追问:哦,那我母亲可以去派出所把他和我们的户口拆分开吗,他已经结婚了,孩子都生了但是他孩子户口落哪里我们也不知道,听说户主超过60岁就不能拆户的啊,有这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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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由遗嘱中指定的人继承,其他人不能要求分割。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当由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被继承人所有的子女,按照人数平均分割继承。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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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签订协议的时候。不用他的户籍来获得补偿,就好了。
追问:我母亲是户口本上的户主,也就是说这个补偿只要是我母亲去办,虽然他户口还在我们家里,但是这些都是我母亲的名字去办,以后买了这个房子房产证也是我母亲的,到时她想把这房子立遗嘱给谁就给谁,他没权来争的吗?
回答:恩,是的。的确如此。但是我估计才签协议,可能会涉及到户口问题。
追问:不是很明白杨律师所说的涉及到户口问题是会出现什么状况
回答:拆迁征用协议上。会有个人的户口。补偿多少面积一类的。
追问:哦这个啊,我们那个没有根据户口数补偿多少面积之类的,就是看老宅的面积,老宅的面积有超过0.5亩就补8万,没超过0.5亩就补6万,不管你户口上多少人都是这个数,因为我母亲是户主所以都是她的名字去办
回答:那应当认定是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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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安置时,拆迁协议上不要加对方户口就行。对方以后就不能来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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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由遗嘱中指定的人继承,其他人不能要求分割。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