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发生争斗导致被害人重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发生争斗导致被害人重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2012年2月3日中午 这天一行3人 用字母代替A(死者)B .C.代替。走在路上碰到了其好友D和其女友E. 当时D要求A.B.C与其一同送其女友回家。当即一行5人便打了一辆出租车(当地的出租车都是私家车没有出租公司 也就是没有一个准确的计费标准。到达目的地时因出租车所要费用起争执发生打斗(A.B.C.D人员都赤手空拳)出租车司机用弹簧刀将A和D捅伤并追赶B.C.随后驾车迅速逃离现场,现场见A失血交多。B随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将伤者以最快的时间送到就近医院抢救(伤者B受伤较轻与5日后痊愈出院)当时伤者A由于失血较多处于休克状态。经诊断为脾破裂、失血性休克、胰腺损伤。院放在伤者入院2小时后为伤者A进行手术治疗 。手术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重伤害。手术后伤者一直出现腹痛,腹胀等不适。后患者家属7天后于院方沟通要求去上级医院做进一步治疗。当时院方给伤者家属答复是没必要,建议留本院继续治疗。后患者手术切口出现感染现象。当即主动转到上级医院治疗7天后伤势见缓,又转回当地另一家医院继续治疗半月后患者伤势恶化建议转上级医院治疗,于上级医院治疗1天后该医院建议转在上一级医院治疗,在该上级医院经过为期7天治疗后无效——死亡(2012/3/26)。整个治疗期为50多天,至今案件未移交到检察院(2012、4.14日)请问1.如果存在一定的医疗纠纷是否会对作案人员的定性与定刑有太大的变化。(2).B.C.D人员是否应该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3)如犯罪人员承担不起相应的赔偿费用法院是否会在相应的量刑上追加。(4)现办案人员建议家属自己向管理医疗纠纷的相关部门提出请求帮助并做尸解请问这个有没有必要。 问题补充:(5)因为中间在多家医院治疗过会不会导致案件的复杂性?(6)侵权人就上诉案件最好的结果侵权人会承担怎么样的刑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f123……(河北-张家口)
提问时间:2012-04-14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