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求助;员工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该如何维权
求助;员工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该如何维权 A厂上班时间为两班倒,晚班上班时间为21点,员工小王从上班必经路段20;30分左右从出租屋出发,乘搭了一两摩托车,在路上因该辆摩托车逆向行驶导致和另一辆逆向行驶助理车撞车,后来正面又一辆正常行使的摩托车撞了上来,导致乘车人小王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地点离A厂摩托车速度还有3分钟左右。但认定书下来却写明事故发生时间为21;20分,经我与其理论,交警副队长才说在电脑上打错字了,说是事故发生时间为20;20分。我想请问一下如果象是认定书时间20;20分发生的交通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52415……(广东)
提问时间:2011-04-08 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