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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九月三十号在新密嵩山大道带孩子过马路出的事故。孩子受伤

您好,我是九月三十号在新密嵩山大道带孩子过马路出的事故。孩子受伤 您好,我是九月三十号在新密嵩山大道带孩子过马路出的事故。孩子受伤,左脚内踝,外踝,跟骨骨折,门牙掉一棵,脑震荡,多处皮肤擦挫伤,司机方单位交二千元药费,再不管,现在脚部打石膏,医药费四千多,医生说可以出院,我想咨询您,我想带孩子到牙齿专科看牙,需要什么手续吗?医药费及牙齿的医药费司机方保险公司会全报吗?责任书是我与司机同等责任,现在我在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我主张的如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这些费用的总额是我与司机方五五承担吗?我提起诉讼什么时间合适?现在脚骨折,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做伤残鉴定呢?如构成伤残,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是我与司机方五五分担吗?另外我们是农村户口,孩子在巿里私立小学上一年级,我们是按农村户口赔偿还是城市城户口?我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另外孩子是上了两年多的舞蹈,孩子的学费,舞蹈费是否都无法主张,孩子的妹妹没人照顾一直在医药,学习及舞蹈也都耽搁没上,这些权利是否都无法主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6-10-23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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