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二手房居间合同买卖合同后中介起草协议一份协议,内容是约定9月2号过户

二手房居间合同买卖合同后中介起草协议一份协议,内容是约定9月2号过户 二手房居间合同买卖合同后中介起草协议一份协议,内容是约定9月2号过户,延期交房到上家现房装修好,时间是16年9月15买装修到17年2月份左右,其次变相加价一万元!
问题一该协议是否体现出上家权利与义务不对等,有失公正?
问题二现在得知上家9月20号买套期房是否与协议事实不符,存在欺诈行为?
问题三以上两点如果成立,可以作为该协议无效的依据吗?
问题四该协议无效,延期交房是否违约?如何求偿!
问题五我方当时同意该协议是界于对上家信任,以及保证上家顺利过度到新房,是否承担责任?
补充:现已拿到产证,托管资金也付清,下家要求上家国庆期间交房,上家以协议为由继续住,没有要求和签订租赁合同。
居间合同违约金达20万,居间合同与买卖合同之间,约定内容与事实也有矛盾点,如何保障个人权益以及避免进一步损失,现在还房贷还租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6-10-23 13:13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