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口头协议能否成立“合伙”????
口头协议能否成立“合伙”???? 律师,你好!几个月前,三个朋友一起口头协议合资做生意,约定每人的出资额不一样。本打算签合资书面协议,后来随着生意的开展,就没签。当时出资的时候甲以暂时没充裕资金为由,叫乙先代其出资并给予一定的利息回报。对此做法,另外一个朋友丙也同意。之后甲、乙共同参与合伙生意的管理,日常生意运作也参与其中。平时的付款、签单等生意账单,甲也有份签字。现在生意亏本了,甲却反口说不关他的事,以自己只是雇员为由,拒绝承担合伙生意的损失。
1:目前的证据,能不能以合伙人的名义向法院起诉甲应该承担损失份额?还需要哪些具体证据才对原告有利?
2:因甲长期在外地务工,如起诉,应向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元魂(广东-清远)
提问时间:2012-04-12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