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口头承诺解除协议成立吗?
口头承诺解除协议成立吗? 您好:本人09.12.17日与厚街某新市场签订了当时未峻工的1菜档摊位20年期承租合同当时付足现金10多万元,合同标明交收日期是10.7.1。但该档位的房产商在10.12.31还未完工,也未按合同书面通知我们,都是我主动找他们的负责人了解情况。因为各种原因档位未达到他们销售代表口头承诺的使用情况,到现在这市场还未投入运作与办交收手续。合同标明超过10.7.1的30天未能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可解除合同。本人在他们负责人各种籍口下终于在8月向他们提出解除合同的决定,并得到对方口头同意。11年9月13日,写了声明收到退款后解除关系,但至今未收到退款。请问对此我维权的起诉时限是多久?从那个日期算起?谢谢。
其次:现在对方答应退款但款项在承诺的1个月后还没收到。虽说已达成协议,但只是我与他们公司负责这方面的高层人员不是法人代表的口头达成的解除协议,我单方面写了声明书给他们,但他们就没有写回书面证明给我。那个高层只写了收了我合同与收款收据的收条只签了他的名字和按了指模没盖公章。而我就偷偷把他承诺退款给我的对话经过录了音。请问这口头承诺解除协议成立吗?如果不成立我应该在什么时限前提出起诉?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黄与小叶子(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10-20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