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构成贪污受贿罪吗?
构成贪污受贿罪吗? 魏先生是某建设单位(单位性质:事业)施工现场的办事人员,2010年,施工单位的包工头在单项专业工程报价时,有意将工程造价报大三万元作为回扣给魏,魏人知道此事,但没有向包工头明确表明同意态度。直至工程结束,魏先生一直未收取包工头一分钱现金和任何财物。但事后魏认为此行为有可能是触犯法律,十分后悔并在工程结算时扣减了三万元,阻止了三万元流入施工单位。2011年魏先生因合同期满离职。请问:魏先生是否构成受贿罪?如果构成犯罪,他已离职,检察院还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程启涛(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4-12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