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无知被骗,公司合同纠纷,面临倾家荡产
你好,你表述的有点不清,最低保底收益不是没有支付给你们吗?怎么又要归还了。另外,你们之间到底是合伙企业还是公司?如果是合伙企业,根据契约自由和司法自治原则,是可以约定最低保底收益的。如系公司,你们属于大股东。因该属于分红。 我的补充: 2012-04-11 22:06
详情建议带材料去律师所咨询。
很显然不合理。保底收益条款无效主要是指早期联营型企业合作,禁止企业之间进行资金借贷而言,违法了人民银行的金融政策而定,名为联营,实为借贷是对其的综合评价,所以认定为无效。现在各方面的法律都已经比较完善,《民法通则》里面的诸多观点已被《合同法》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予以修正和完善。所以你不必过多忧虑,要看你企业的性质和合同签订的具体内容而定了,还提什么厂房改建费,品牌损失费,都是于事实和法律相悖无据的!明摆着违反诚信原则而出此谬论!建议你把有关证据和文字材料收集齐全,做足诉前准备工作。完全没有你想象的严重,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致电给本律师,帮你免费指导一二。 我的补充: 2012-04-12 00:00
在联营合同中出现保底条款,意味着一方不承担经营风险,实际上的借贷行为。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允许借贷,故这种联营合同的保底条款是以合法形式掩盖了非法目的!所以对实际上的贷款方处以没收利息,对另一方则处以相当于利息的罚款。这个条文现在很少用到了!因为在80年代,还没有公司法和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个人企业、合伙企业等相应的法律,所以在民法通则里规定了联营和合营,现在相关的法律比较完备了,一般也不适用这个规定了。所以啊,对你家的合作方撤资行为并提出的于法无据,于理不符的要求甚感不耻,如有需要,我们天矩律师团队可以作你的坚实后盾来维护你家的合法权益,你就安心吧,积极应诉或主动起诉,提起反诉均可。
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双方对纠纷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可带材料与律师面谈,根据具体案情拟定法律方案,以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