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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问题

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问题 保险公司说诉讼费和伤残鉴定费是保险合同的免赔项目。 
但新〈保险法〉第64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第六十六条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保险公司的条例是一是与保险法相矛盾呢?这个从法律上应该怎么解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erik20……(山东)
提问时间:2012-04-09 23: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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