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意外伤害事件
班主任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学校在未尽到安全保护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学校的垃圾池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学校应注意到这个隐患存在。小明从垃圾池上摔下来导致骨折,没有其他人将他推下,这样学校存在管理问题。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意见》规定,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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