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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

财产纠纷 我们单位入股要求一定要以夫妻双方的亲属名字入股,我们以我家公的名字入股,其中入股份额里有我家公出的一部分钱,我们之间包括和我家公之间没有任何协议说明各自所出份额,如果一旦离婚,我的利益得不到保护,需要到公证处公证么?如果要的话,我家公家婆是不是都要到场签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陆地草央(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2-04-09 13:1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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