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法院可以不按调解书执行吗
法院可以不按调解书执行吗 法院离婚调解书约定,男方名下一套房产归女方所有,另一套归男方所有,女方在签署调解书后15天内将房屋补偿款90万元交法院代保管,延迟一天按每天五千元支付违约金,男方在女方交款后15日内将房屋交给女方,男方在房屋交给女方后30日内协助女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延迟一天按每天五千元支付违约金,办理完过户手续后3日内男方至法院领取90万代保款.现在女方按时交款,男方按时交付房屋,但男方未能在3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女方一再催促,男方称该房屋由于2年前其与案外人(男方为法人代表的公司,自己告自己)的诉讼被其他法院冻结,现需要该法院撤消冻结,故未能按时办理过户,直到延迟45天才办完撤销冻结,问女方能否要求法院执行要求男方支付每天五千按45天计算的违约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llou(上海-长宁区)
提问时间:2008-11-11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