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法院调解书执行的迟延履行金计算方法
法院调解书执行的迟延履行金计算方法 各位律师,您好!
我有一个关于调解书执行的延迟履行金的计算疑问,麻烦您给我解答。
法院调解书确定被告给付原告¥47000元,另申请执行费200元,诉讼费500元,调解书确定的给付日期为2007年9月25日,被执行人未按时付款,2010年1月25被告交给法院10000元,2010年11月4日交给法院37000元,请问该如何计算被告的延迟履行金?我以下的计算方法对吗?
(37000+200+500)*7.74%*2*(365*3+5+31+4)/365+
10000*7.56%*2*(365*2+30+31+30+31)/365=21676.82
另外:如果被告给付47000元后,后续的延迟履行金又该如何计算?
Email:summer.chs@gmail.com
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夏天99(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0-11-27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