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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应该如何收集证据证明他没尽赡养义务?

我应该如何收集证据证明他没尽赡养义务? 我和LG结婚10年, 有两个小孩都是女儿,小的半岁(还没入户口),大的9岁(户口在广州), 现在两个小孩都在广州,大的由我爸妈带,小的跟我住,我是广州户口,在广州生活,LG是广西农村户口,在深圳工作,  但因为生第二个小孩所以没有工作, 我们在广州有一套住房,婚后买的,后来卖给我妈,再后来由我妈转赠与我大的小孩,现在写的是小孩名的, 老公在广西有几块地,是可以卖钱的,前些时候,LG开始不尽赡养义务,说要离婚,  而且也不回来了, 我想问
1. 房子还算共同财产吗,会怎么判?
2. 他现在都没给我们母女三人伙食, 我应该如何收集证据证明他没尽赡养义务?
3. 他在家里的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可以分吗
4. 我的钱都存小孩名下, 他也有存款, 这是否是共同财产?
5. 因为我想工作,如果把小的小孩送回广西,他日离婚,我还可以争到小孩的抚养权吗
6. 我是想两个小孩都跟我,如果小的入了广西户口,我还有机会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zdori……(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4-08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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